最新通知

关于开展2017年南京市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项目部:

为做好2017年职称申报工作,请符合中、高、研究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申报人员,按相关要求及时将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资料准备齐全,于720日之前将申报资料送至公司综合办公室审核(今年起申报中级职称对助工证和职称计算机证不作要求,不需提交社保缴纳凭证,由人社部门统一进行后台审验)。

一、职称评审项目

1、建设工程专业中、高级职称分16个专业申报,具体为:建筑设计、城市规划、结构、给排水、道路桥梁、城市燃气、暖通(供热通风与空调 )、建筑电气、园林、工程造价(预决算)、工程监理(质量监督)、工程管理 (施工管理) 、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限申报中级)、建筑装饰、测绘、勘察(岩土)。

2、建筑施工工程专业中、高级职称分6个专业申报,具体为:房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管理、质量监督、建筑装饰装修、混凝土。

3、水利工程专业。

4、交通公路工程专业。

二、申报和评审条件

中级资格申报和评审条件参阅《南京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宁职称字﹝201427号)文件、《南京市建筑施工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宁职称办﹝201426号)文件、《南京市水利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宁职称字〔201419号)文件、《南京市交通、港务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宁职称字〔201425号)文件。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均可从“南京人事人才服务网首页进入“职称申报评审”频道,在“政策法规”栏目中查阅。

建设工程和建筑施工工程高级和研究员级资格申报和评审条件参阅《江苏省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高级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试行)》和《江苏省建设工程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高级建筑师、研究员级高级城市规划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10]9)文件。

申报水利高级工程师评审,参照《江苏省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申报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评审,参照《江苏省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评审,实施评审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答辩办法参照《江苏省水利工程专业评审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答辩实施办法(试行)》。

上述申报评审条件可从“http://jswater.gov.cn /人事人才(厅人事处)/职称评审中查阅。

交通公路工程专业高级资格,按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江苏省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2号)、《江苏省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办﹝20044号)执行。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可从“江苏建设人才网”首页“职称评审”栏目中查阅。

三、申报中级职称学历、资历要求

(一)申报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并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后大学专科以上学历4年以上。

2、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或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在企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1年以上(助工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1231)

3、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后,在企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1年以上(助工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1231)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考核合格者,可初定工程师资格:

1、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二)申报高级职称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5、虽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或资历,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级科技进步(及相应奖项,下同)三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2)()级优秀设计(及相应奖项,下同)二等奖两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3)国家级优质工程奖1项或省()级优质工程奖两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4)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主要发明人,或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十大杰出、十大优秀专利发明人。

(三)职称计算机要求(申报高级)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3、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科目的合格证。

4、取得省人社厅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5、取得市人社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6、取得《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南京海外留学人才居住证》。

(四)继续教育学时和申报年限计算要求

1、申报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288个学时,其中公共课学时不少于20学时;

2、申报中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120个学时,其中公共课学时不少于20学时。

继续教育学时均须在“南京公共学习培训网(www.njgwy.gov.cn)”进行网上验证并递交申请,成功后可到人社部门领取《继续教育网上验证单》并按规定装订到申报材料中。

3、除职称计算机(申报高级)和继续教育审验外,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其他条件年限计算均截止到2016年年底。

四、报送评审材料内容

(一)申报的评审材料须具备以下内容

1、填写市职称办统一制发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申报中级一式两份,申报高级一式三份(正反两面印制,不用装订入册)。

2、填写《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十五份(用A4纸正反两面印制,单位盖章,不用装订入册),破格晋升人员需填写破格晋升人员情况表。

3、对所提交的包括学历、证明、证书、论文论著、业绩成果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同时申报人所在单位,在其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报的评审材料装订要求

第一分册材料的装订顺序:

1、材料目录。

2、任职期间专业技术人员任期考核表。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同时提交备审。并需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网上查询不到的)。

4、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报高级)。

5、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审验单(中级须满120学时,高级须满288学时)。

6、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同时提交备审。(中级为助理工程师,高级为工程师)

7、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原件同时提交备审。

8、现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原件(申报中级提供助理工程师表,申报高级提供工程师表)。

9、获各类奖励证书复印件,原件同时提交备审。

第二分册的装订顺序:

11、申报人员应提供代表本人专业水平的业绩和成果材料。反映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学术报告、成果证件、证明及辅导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图纸以及与成果相对应的公开发表的论文、成果鉴定证书等)。

12、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及论文等。论文、论著符合省市高、中级资格评审条件。凡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中要求在公开刊物发表的论文,申报人员需提供该论文的期刊查询及论文检索情况,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并打印检索页面。

(三)有关材料的具体要求

报送的材料除个人在工作总结中详细阐述外,还必须有充分的证据(单位证明、文稿等)

1、设计图纸。一般只需附图签。要能够表明项目名称、规模、日期以及申报者在该项目中的作用、地位等。

2、论著、译著、杂志。合著的著作或译著须附封面、目录、前言、有关编审人员的说明、出版刊号,以及申报人参与编写章节的全文等复印件,并由单位盖章。杂志需附原件。

3、业绩部分。个人所承担项目(课题、工作)的规模(重要性)以及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效果),须附文件、单位证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材料;该项目(课题)阶段性报告、鉴定报告;获奖证明(获奖文、奖励证书、奖状)或取得效益(如节省材料、获得经济效益、缩短工期等)、效果的证明;有关提出合理化建议、采取某些措施,从而确保了质量(施工质量、检测质量等)的证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证书以及专利实施单位有关取得经济效益的证明等等。

(四)网上申报要求

按市人社局的要求,申报人员需进行网上申报。登陆“南京人事人才服务网”,选择“申报登陆”注册,注册成功后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规定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网上申报的信息与书面申报材料要完全一致。

申报专业要力求准确,报送材料内容要与申报专业相一致。网上申报中“所从事专业”一栏所选专业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封面上的申报评审(学科)栏专业要与申报档案袋所贴封面上的专业一致。

五、评审材料报送时间

为了做好今年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市职称办评审委员会活动时间表统一安排,申报人员须将申报材料于720日前送至公司综合办公室审核。报送时将两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并报送。

报送职称材料的地点:公司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25-57422992

联系人:蔡文华

六、收费标准

按照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文件规定执行,每人收取评审费、面试答辩及论文鉴定费高级500元,中级300元,费用随申报材料一并缴纳。

 

南京明辉建设集团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六日


关于开展2017年南京市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