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
关于开展2016年下半年溧水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培训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项目部:
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及《关于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学时管理的通知》(宁人社[2014]55号)文件精神,申报2017年度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共需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不少于120学时(2015-2017年);申报2017年度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共需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不少于288学时(2014-2017年),其中公共课都要求不少于20学时。为方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技术职称,现拟举办继续教育脱产(半脱产)培训专业课培训班,内容为相关专业的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课程。
一、培训对象:
单位中所有在职并于近几年申报高一级职称且学时不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名时间:
自即日起至11月24日,逾期报名的学员将安排在2017年5月培训。
三、报名及培训地点:
溧水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溧水中等专业学校
(溧水经济开发区珍珠北路103号)。
四、开班时间:
培训拟开设A、B两班,A班20学时,B班40学时,定于11月26日-30日开班培训。
五、收费标准:
依据《关于贯彻<江苏省培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宁价费[2013]299号文件,每人收费10元/学时(包括培训费、资料费等)。
六、联系电话:
综合办公室:025-57422992 联系人:蔡文华
七、相关要求:
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1份。
南京明辉建设集团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关于开展2016年下半年溧水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培训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