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

关于“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日志”日报表的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各项目部:

为了全面了解掌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等工作的实际情况,更好地有针对性的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增强全体员工的质量安全意识,促进公司稳定发展,特制订本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各施工项目部应根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日志”日报填写内容要求,认真如实,及时填写,字迹清晰,全面准确反映工程施工地实际情况。

二、各职能部门应根据部门的职责范围,严格、细致、详细地了解项目部填写的内容,并认真进行核实,提出改进的意见。对需进行整改的内容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三、分管领导对所分管的工程项目应全面了解、掌握分管的项目施工情况。监督、督促职能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指导职能部门抓好质量、安全等管理工作,使公司的管理质量上台阶,以适应市场发展的更高要求。

四、项目部应根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日志“日报上报时间的要求,及时上报公司法务部,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每推迟一天处罚100元,三天以后按每天200元给予处罚。经核查项目部填写的内容失真,每发现一次处罚500元,发现代签一次的,代签之人处罚500元,应签字人处罚1000元。

五、职能部门应积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指导项目部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日志”填写工作。主动上门为项目部服务,不能在办公室等待报表签字。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可以授权委派本部门工作人员在施工现场签字确认,但部门负责人仍承担对报表真实性的责任。项目部报表迟报一天,按项目部处罚金额得的50%给予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处罚,项目部填写内容不真实,按项目部处罚金额的50%给予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处罚。处罚金额在当月工资中扣除。日报表填写质量和及时性纳入绩效考核的内容。

六、分管领导对所管辖的工程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日志”日报工作负总责。在日常管理工作应将此项工作放在管理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实抓好日报表的上报工作。及时掌握日报表执行情况,对管辖的职能部门履责不到位,日报表上报不及时,内容不准确,填写不认真,承担领导责任,并按职能部门处罚金额的50%承担经济责任。

“工作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日志”报表是公司管理工作的创新之举。应认真扎实执行到位,做到不议论、不评论、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完善和改进,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日志”确实起到促进提高施工管理的积极作用。

                                       

 


关于“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日志”日报表的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