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第一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培训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
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及《关于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学时管理的通知》宁人社[2014]55号文件精神,申报中级职称的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需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不少于40学时;申报高级职称的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需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不少于72学时。为方便公司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技术职称,现组织继续教育脱产(半脱产)专业课培训班,内容为相关专业的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课程。
一、培训对象
单位中所有在职并于近几年(含本年)申报高一级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报名时间地点:
三月十八日前报至公司综合办公室
三、培训地点:
溧水区职业中学
四、开班时间:
本次培训拟开设A、B两班,A班20学时,B班40学时,由学员在报名时选择,具体开班时间另行通知。
五、培训内容:
土建类专业的主要培训内容是:《建筑工程信息模型(BIM)应用统一标准(征求意见稿)》、工程建设信息化与AUTOCAD软件应用、《城市化进程中地基工程新特点》。
六、收费标准:
依据《关于贯彻<江苏省培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宁价费[2013]299号文件,每人收费10元/学时(包括培训费、资料费等)。
七、联系电话:025-57422992、13813070754
联 系 人:蔡文华
附件:关于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的通知
南京明辉建设集团
二〇一六年三月一日
关于开展2016年第一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培训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