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
关于实行重点工程联系人制度的通知
各项目部、分公司: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强化重点工程施工过程的管理,提高工程经营效益,经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企业重点工程项目实行联系人制度,以加强对重点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控制,及时有效的实施监督职能。主要职责是对工程项目发生的工资、材料及机械使用进行全过程的参与及监督,并参与项目部有关施工班组协议的签订和相关材料等成本的核定。
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1. 濮存富负责联系—湖滨新寓B1、B2、乌山安置房项目
2. 徐孝钢负责联系—实验学校项目
3. 曾宪辉负责联系—金龙南郡安置房项目
4. 马世林负责联系—双塘佳苑安置房项目
5. 尹华洲负责联系—南方绿邸住宅小区项目
特此通知
南京明辉建设集团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七日
关于实行重点工程联系人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