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建办质〔2011〕18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安办〔2011〕20号)和《2011年全省建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苏建质安〔2011〕10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和各项要求,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提高全省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素质。深入宣传贯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普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进建筑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推进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要紧紧围绕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部署,重点抓好“三深化”、“三推进”,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治久安。
三、活动范围
活动范围: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和本省范围内的房屋、市政在建工程施工现场。
四、活动时间及安排
第一周为“安全生产宣传周”,重点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等。
第二周为“安全文化和科技普及周”。
第三周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进行安全生产咨询活动,
第四周为“应急预案演练周”,由各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五、活动形式及内容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由三个层面组成。
(一)全省统一组织活动
1、6月上旬,组织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等。
2、在《新华日报》和《建筑时报》上办一期专刊,宣传全省建设系统近年来在安全生产方面取得的成绩,报道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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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组织活动
1、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开展送安全知识到基层、安全施工宣传进工地活动,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活动。
2、抓好“三个突出”,做到“三个加强”。各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要突出预防为主,突出加强监管,突出落实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组织协作。要根据建筑行业特点,继续开展以防范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为重点的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强调查、分析和研究,找出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要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活动。
(三)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组织活动
1、开展全员安全教育日活动。各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场地或空间,采用标语、海报、横幅、广播、影像、实景模拟、实物展示、图片展览、工地安全生产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向建筑从业人员传播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营造良好的宣传教育平台和舆论氛围。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开展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为重点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活动。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
4、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完善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增强企业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能力。
5、动员广大职工参加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技能大赛、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竞赛等活动,组织收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安全发展、预防为主》和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血的代价—重大事故案例部析》、《泪的呼唤—讲述身边的安全故事》等。
六、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工作。各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国第10个、江苏省第18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把安全月活动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围,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规划好重点宣传活动,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的落实。
2、注重实效,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要紧紧围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活动主题,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论坛、知识竞赛、演讲、读书活动和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安全生产理论研究,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要认真组织好
3、采取措施,加强对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各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建筑施工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发挥骨干人员的“传帮带”作用,帮助广大农民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要加强对“三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要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促使其熟练掌握关键岗位的安全技能。要充分发挥施工企业的主体作用,督促引导施工企业结合生产实际,通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4、强化监管,严厉打击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各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尤其要认真查处未办理立项、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就擅自从事施工活动的行为,以及施工企业无施工资质证书、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就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行为。同时,对于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各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要及时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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